关于苏州市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8/1 10:02:01 浏览次数:160

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财政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苏州市2022年度第十三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研发资源开发共享服务补助)项目经费下达给你们,本批下达企业共485家,经费总计1821.1178万元,相应增列你们“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经费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60499)。

请各主管部门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苏州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补助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好相关政策待遇。

研发资源开发共享服务补助包括用户费用补助和管理单位绩效补助。用户费用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用户使用或租赁管理单位研发资源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所产生的服务费用补助;管理单位绩效补助主要用于管理单位提升研发资源开放共享服务能力建设。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经费管理,细化资金用途,实行单独核算,确保经费专款专用。项目承担单位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定期将进展情况报市财政局、科技局,做好科技统计和数据上报工作。